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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明年没有“3·15”

2001-03-16 来源:生活时报 张刚 摄 我有话说

编者按:又是一年的3月15日,打假再度成为消费者、执法者、企业等各方最为关注的话题。然而,尽管每年此时打击假冒伪劣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假货依旧顽强地滋生着,甚至有越打越多的趋势。我们在谴责造假者、呼吁加大打击力度、为打假立法的同时,是否该探究假货屡打不绝的原因呢?我们希望明年“3·15”会变得平静。3月15日,我们将不再为假货而困惑。””

造假者越来越刁钻

前几年,打假执法部门在打假行动中经常会大规模地查获一批批假货,现在这种情况已很少见了,因为造贩假者在常年的打击中已变得精明了。在贩假过程中,他们随时进货随时卖光,即使被查获后也谎称“没带仓库钥匙”、“老板不在家”,或干脆一问三不知。3月11日上午,记者随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对号称“五金交电一条街”的天坛北街进行突击检查时,就遇到这种情况,当天上午9点,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进入了这里一所小学的教学楼。在楼下,一名外地男青年正从楼里往楼下的一辆小三轮上搬钞轮机,执法人员让男青年打开了一楼一间装着防盗门的出租教室。发现这间10多平方米的教室实际上是一处仓库,仓库里堆满了各种机电设备,日立牌电钻、博士牌电钻、中日合资的龙牌磨光机应有尽有,而这些几乎堆到屋顶的机电产品中,上面压着的是真货,而真货下面却隐藏了很多假货。

不一会儿,一名外地女货主姗姗来迟,当执法人员要求她打开二楼一间紧锁的出租教室时,女货主称没有钥匙,并对任何问题都说“我也不清楚”。此时,一名男青年抱着几箱商品慌慌张张地来到这间仓库门前,原来街上的执法人员正检查沿街商店,于是男青年将店里的假冒进口名牌机电产品偷送回仓库,不想与打假人员撞了个正着。当仓库最终被打开后,执法人员惊讶地发现,这里的东西已被转移一空。在教学楼里的4个仓库里,执法人员还查获了十七八种仿冒名牌产品。

消费者为何情愿买假

记者在屡次跟随执法人员检查假冒名牌商品的行动中,不止一次地听到购物者嘴里说出这样的话:“我觉得这些名牌商品挺好的,样子好看又便宜,拿出去也算是个名牌,质量不好也值了。”

不久前在一家规模不大的小商品市场,一位摊主无意中道出了“心里话”:“摆在小商品市场里的名牌谁不知道是假的?一只鳄鱼皮夹价格可以砍到几十元,一件样子逼真的梦特娇夹克100来元就能拿下,而同样的真货在大商场里买,鳄鱼皮夹要200来元,梦特娇夹克则高达三四百元,反正样子都一样,购买的人在这花钱也心甘情愿呀。”站在令大商场羡慕不已的穿梭人流中,一位管理人员更“坦率”地对记者说:“只要不是吃进嘴里的东西,不会出人命的东西,真的还是假的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有人爱买不就得了。”最后又加上一句:“在这种地方卖真名牌的一定是不想挣钱的傻子。”

一位经济学学者认为,消费者心甘情愿买假货的心理,是源自那些服装、皮具等真假之间使用价值相差不多,而价格却相差极大的商品。而对于那些电器、食品等容易造成恶果的商品,则绝不会有人肯花钱买假货。但正是消费者对不会造成恶果假货的“热衷”,刺激了造假贩假的“热情”。他认为,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规定,买假者也要受到处罚,因此在这些国家里消费者对假货根本不敢沾。

企业有苦不敢言

一些被假货搞得焦头烂额的企业哀叹:“造真货不如造假货。”四川一家企业的打假负责人介绍说:每年他们企业花在奖励举报假货者方面的经费上百万元,他们不堪重负,无钱支付奖金了,只好由它去。名牌企业甚至不愿公开打假内情,广东某著名化妆品公司的负责人说,公开打假等于公开承认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上有假,查处的越多,消费者就认定该产品被假冒的越多而不敢问津。企业不打假,只面对市场份额被侵占的危险,一旦企业大张旗鼓地打假,将会遭遇企业生存的致命威胁。

假货使企业品牌等无形资产受到的巨大损失难以计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指出,制假售假严重恶化了我国的投资环境。一个国家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市场秩序、对投资者权益的法律保障等,是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而假冒商品的存在,会极大地破坏投资环境,既不利于我国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也不利于外资的引进。三资企业中近三分之一的企业认为影响企业扩大再生产是制假售假给企业。还有少数外资企业表示,由于其产品被严重假冒,正拟考虑减少在中国的投资。

打假必须先打“保护伞”

今年年初,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最新的联合打假成果,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是:2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而受到法律或纪律处分。这个“第一次”的出现,表明打假的最大拦路虎其实是一些地方领导对假货的暧昧态度。在广东就有不少这样的“拦路虎”。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不久前曾对潮阳市陈店镇、金浦镇的制售假冒电池的生产窝点进行过大规模的清查。陈店村制造假电池已有相当长历史,村子里几乎家家是工厂,户户有作坊,制造的假冒电池品种涉及到国内外多种名优品牌,不仅销售到国内的许多省市,甚至销往东南亚、东欧各国以及俄罗斯。

作为一个造假泛滥、屡禁不止的重点地区,当地领导的表现却耐人寻味。陈店镇的书记和镇长在执法人员进入各个现场后,曾经来到执法现场露了一下面,随后不久,这二者居然一去不复返,连手机也关了。

去年,广东省下大决心,坚决关闭了上百家无牌无证生产劣质螺纹钢的山寨厂,查处过程中,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在粤东地区一些乡镇,假冒伪劣品已成为当地的经济支柱,甚至占到工农业总产值的80%以上,当地领导是怀着一颗“振兴地方经济”之心,呵护着这些造假企业。更可笑的是当地政府甚至明文规定,这些企业生产的螺纹钢在当地不准使用,只准卖到外地去。当地领导也知道用这些螺纹钢盖房子不安全。

据悉,在日益强大的打假呼声之下,广东省人大去年通过了《广东省禁止制造销售伪劣商品条例》,规定了对假冒伪劣最高罚款额可达20万元,商品总值在10万元以上的,处以2到5倍的罚款,以及没收造假工具,吊销执照直到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等处罚措施。这一条例的出台,对造假者无疑加大了威慑力。去年,广东省还首次因产品质量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而罢免了深圳和东莞两家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

消费维权支持金启用

消费者无钱诉讼不再发愁本报讯在21世纪第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设立的“消费维权法律支持金”正式启用。

一位患子宫肌瘤的消费者听信“去瘤不开刀,吃药即可消”的宣传,先后花2000余元购药。当其服药数疗程后,到医院复查,瘤子反倒比以往有所增大,使得原本可电切除的瘤不得不实施手术切除,加重了她的经济负担。经消协做工作,经营者只退药费而拒绝赔偿其损失,由于消费者本人没有工作,孩子上小学,其丈夫又因身体不好提前退休,每月的生活靠丈夫的退休费和领取生活保障金来维持,根本没有钱再去打官司。因此,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建立“消费维权法律支持金”,才能扭转消费者无钱打官司的局面。“消费维权法律支持金”就是给那些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经消费者协会调解无果,且又无经济能力去法院诉讼的消费者提供经济上的帮助,支持其进行诉讼。

杭州森宝电器有限公司率先向北京的“消费维权法律支持金”注入人民币10万元,北京消费者张锦华个人捐资人民币1000元。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叶润霞、是兆新通讯员李桂荣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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